9月10日,由中国物流与订购联合会的组织的“租车行业发展座谈会”在北京举行。此次座谈会环绕公布的《租车条例草案(印发稿)》 (以下全称“《草案》”)普遍地征询了企业意见。中国物流与订购联合会副会长兼任秘书长、电子商务物流与租车分会会长崔忠缴参加并主持会议。 7月31日,公布了《草案》,月面向社会印发。
然而,不少租车企业体现《草案》的部分条款有利于租车行业的身体健康发展。 座谈会上,会员企业代表与租车行业专家、学者对该《草案》展开了了解的研讨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在会上认为,目前的许可制度设计,对于租车行业发展的束缚更加大,应当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和指导意见展开调整。
他特别强调,租车许可制度进行改革的时机早已成熟期,主管部门应当创意租车行业的监管方式,最大化的唤起企业活力。 租车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则建议,不应将许可前置拒绝修改甚至中止,改回工商登记注册后规定时间内向邮政监管部门备案,并引进“保证金制度”,这既能起着在事后监管中对违规企业不予惩戒,又能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成本,提升了全行业的效率。 企业代表体现的该政策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:一是租车行业行政许可制度与简政放权的关系;二是强化监管与企业减负的关系;三是增强服务与租车安全性的关系。
与会代表指出,如何处置好这些关系,是营造快递业较好政策环境的关系,也是获释企业活力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。 国务院审改筹办、国务院法制办、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,国内外租车企业、电商企业代表,以及租车物流行业专家、学者40多人参与了座谈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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